1月25日晚11时,鄂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称:为控制人员流动引发的传染风险,自1月26日零时始,除经许可的应急保供运输车、公务用车外,中心城区区域实行机动车禁行管理。
同时,全市征调132台出租车,分配到城区各社区居委会统一调度,用于因突发重大疾病等紧急情况的交通保障。对未经允许通行的,将予以依法处理,管制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来源:湖北日报记者戴劲松、通讯员王时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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