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两位器官捐献者为十名患者带来“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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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2月24日电 (刘理扬 张强)记者24日从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获悉,该院近日共顺利完成两台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手术和四台器官移植手术。据悉,两位捐献者的善举,将为10名患者带来“新生”。目前,已接受器官移植的4名患者状况均良好,正在康复中。

此次器官移植的器官来源于两名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一例供体为17岁的高中生小飞(化名),另一例为46岁的男性捐献者。

2月9日,小飞在运动过程中突发心跳骤停,被紧急送往当地医院抢救,经心肺复苏后恢复心跳,但由于心脏停跳时间太长,大脑功能出现不可逆性损伤,被诊断为脑死亡,其后一直处于深昏迷状态、无自主呼吸、脑干反射消失,靠呼吸机和升压药物维持生命。

2月18日,小飞被转运至安医大二附院继续治疗,该医院多学科组成的专家组在对小飞的病情进行了专业严谨的诊断后,判定小飞符合脑死亡标准。即此时所有的治疗只能延续维持时间,并不能拯救孩子的生命。

强忍着心中的悲痛,小飞父母做出了一个大爱决定——捐献孩子的器官。

“起初小飞的父母难以接受这一结果,尤其是小飞母亲,觉得是自己放弃了儿子。”安医大二附院OPO器官捐献负责人张明介绍,经过医院专家和器官协调员的耐心讲解、疏导,小飞父母接受了孩子脑死亡的事实,并选择用器官捐献的方式让孩子的生命延续。

“我的孩子只活了17岁,但是他的器官可以带给其他人健康,可以陪着别人活到70岁、80岁。”小飞的父亲带着沉痛的心情说道。

另悉,另一位46岁的男性捐献者于2月18日突发脑出血,虽经当地医院积极抢救,但病情发展迅速,无自主呼吸、脑干反射消失,靠呼吸机和大剂量的升压药物维持生命。后转运至安医大二附院治疗,经专家判定为脑死亡标准。在得知病情后,逝者家属将其肝脏、双肾和眼角膜无偿捐献。

张明说,在医学上,诊断脑死亡等于判定一个人的死亡。目前我国的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有脑死亡、心死亡、脑心双死亡三种途径,目前脑死亡后器官捐献是器官捐献的最主要来源。“捐献者的昏迷原因需明确,符合脑死亡诊断标准或不可逆的脑部损伤外,还需满足无癌症或恶性肿瘤、无败血症和特殊感染等条件。供体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如器官功能良好,年龄可适当放宽。”(完) 【编辑:黄钰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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